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戶政宣導

自107年7月16日起民眾得以自然人憑證線上申辦離婚(法院)、死亡(國內)及出生地等戶籍登記,歡迎有需求的民眾多加利用~
公布日期:2018-07-20
為落實「多用網路,少用馬路」政策,內政部推動「線上申辦戶籍登記」服務。

自107年7月16日起民眾得以自然人憑證線上申辦離婚(法院)、死亡(國內)及出生地等戶籍登記,有需求的民眾多加利用~

一、下列戶籍登記項目,得於事件發生或確定後30日內,以自然人憑證於網路申請登記:
(一)雙方在國內現有或曾設戶籍者,經我國法院調解、和解離婚成立或裁判離婚確定之離婚登記
申請人:當事人之一方。
(二)在國內死亡,死亡者非為戶長之死亡登記
申請人:死亡者之親屬、配偶或同戶之人。
(三)經我國法院為死亡宣告,受死亡宣告者非為戶長之死亡宣告登記
申請人:聲請死亡宣告者。
(四)在國內現有戶籍者,出生地為空白之出生地登記
申請人:本人。

民眾得以自然人憑證於內政部戶政司全球資訊網(https://www.ris.gov.tw/)項下「線上申辦戶籍登記項目」申請旨揭戶籍登記。
相關連結:內政部戶政司全球資訊網
最後異動時間:2018-07-31 上午 09:09:4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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