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戶政宣導

本所於113年3月1日起至4月30日止,進行「九十歲以上未滿百歲最近一年未使用全民健康保險法所稱健保卡者」之戶籍狀況,請民眾配合戶政人員辦理人口清查作業。
公布日期:2024-03-05
按清查人口作業規定第2點第2款規定:「戶政事務所清查人口,清查期程及對象如下:……(二)九十歲以上未滿百歲最近一年未使用全民健康保險法所稱健保卡者。……」依上揭規定,各戶政事務所於113年3月1日至4月30日辦理「九十歲以上未滿百歲最近一年未使用全民健康保險法所稱健保卡者」人口清查,請民眾配合戶政人員辦理人口清查作業,以落實戶籍登記,維護國民權益。
最後異動時間:2024-03-05 上午 10:01:3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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