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戶政宣導

【戶政宣導】請依居住事實申請戶籍遷徙登記,申請人故意為不實之申請,除撤銷遷徙登記外,並應處新臺幣3千元以上9千元以下罰鍰。
公布日期:2022-11-0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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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後異動時間:2022-11-03 下午 02:33:3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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