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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戶政法令函釋政策】收養人於辦理終止收養登記後,得依姓名條例第13條規定申請將「收養效力所及之直系血親卑親屬」回復其本姓。(110.5.17)
最後異動時間:2022-09-21 下午 02:51:2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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