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案例分享

個案敘述:外籍石姓女子與國人在國內產下之非婚生子女,辦理出生登記案。

處理方式:
本案除依規定需檢附親子鑑定報告、出生及認領證明文件外,尚須請該外籍女子逕向原屬國申請受胎期間內之婚姻狀況證明文件,並檢附中譯本經我國駐該國代表處驗證後持回國內使用,倘該外籍女子仍未出境或不克返回原屬國,亦得出具已完成國內驗證程序之授權書委託親友代為申請。

最後異動時間:2017-12-04 下午 05:06:1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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