個案敘述︰ 國人林OO先生與大陸地區人民OOO女士在美國結婚,回國辦理結婚登記。 處理方式: 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在國外結婚,該大陸地區人民短期內不來臺,仍應接受我駐外館處面談。俟面談通過後,由駐外館處在當事人之結婚登記申請書內註明「通過面談」,再函轉國內戶政機關辦理結婚登記,或當事人回國後檢附上述文件自行申辦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