國人與大陸女子結婚,在結婚登記前女方死亡。
個案敘述︰
國人廖○○先生與大陸地區人民朱○○女士在大陸地區已結婚,唯朱○○女士未經面談即在大陸死亡。
處理方式︰
依據內政部93年8月10日台內戶字第0930073424號函意旨,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結婚後,臺灣配偶死亡,同意大陸配偶逕向其臺灣配偶之戶籍地戶政事務所辦理結婚登記。
次按內政部94年1月10日台內戶字第0940072063號函略以:「…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於大陸地區登記結婚,又登記離婚,該大陸地區人民不以團聚事由申請來臺,戶政事務所可受理其結、離婚登記。」因此本案適用於臺灣地區人民之大陸配偶已死亡之結婚登記。」戶政事務所得比照辦理結婚登記。
依據
最後異動時間:2017-12-04 下午 04:23:14